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: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开展国家奖助学金、各类补助补贴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学校每年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。根据《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》(见学生手册)文件精神,现将 2025年度家困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认定原则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;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;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;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。
二、认定对象
认定对象为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(含五年制)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注意:2023-2024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再次提交申请,若家庭情况无显著变化,不需重新提交支撑材料,其他认定流程保持不变,通过班级评议后初步确定认定等级。
三、认定等级和标准
(一)依据学校文件精神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、困难和一般困难3 个等级。
(二)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城乡低保家庭学生、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等原则上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。其中,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以上五类学生(国系统比对成功后单独发学院)不需提交相应佐证材料。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内,但符合《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》所列的认定情形,可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等级。
四、报送要求
(一)申请人登录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,填写好《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》,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能够真实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支撑材料。填写《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各班级(年级或专业)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填报的《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,参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,综合考虑学生信息平台量表建议等级、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,进行民主评议后,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。经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,在本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。
(二)各单位在认定工作中要维护学生人格尊严,保护学生隐私,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、互相比困。公示时,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。公示期满后,应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。
(三)从学生信息平台导出《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纸质档,申请表需学生本人、监护人、学院民主评议小组负责人、认定工作组负责人签字。统计表需经办人和负责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。(由二级学院存档被查)
(四)请各学院于10月16日前完成完成院级公示并系统报送相关材料,并将汇总表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童炼老师处。
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5年09月11日